我为人人,人人才能为我。自己不被他人利用,还想利用他人;自己不帮助别人,还想别人都帮助自己。这无异于等着天上往下掉馅饼。
宋太祖赵匡胤原是周世宗的大将。有一次,赵匡胤想喝酒,就让掌管茶酒的官员曹彬给自己弄一些。曹彬说:“很抱歉,我掌管的是官酒,不能相赠。”曹彬虽然没有答应他的要求,但自己买酒给他喝。后来赵匡胤当上了皇帝,有一次对群臣说:“周世宗的亲信不欺瞒主子的,只曹彬一人而已。”从此把他当作心腹,委以重任。
曹彬此举,从交际的角度讲,是一种既重视原则又重视灵活性的做法,从与人相处的角度讲,是一种既考虑到自己又考虑到他人的互利做法。
(1)只有自我的人,连当自我的资格都没有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单独的“我”是不存在的,真正的“我”是一个共存体。“我”就是自己和别人。由于人的根本性质之一就是社会性,一个人的成功与幸福无法离开社会,而且个人的人生价值也只有在社会中才能体现出来。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是独立于他人和高于一切人的,其思想和行为都围绕自己的利益展开。其结果只能证实一个朴素的道理:只有自我的人,连当自我的权利都没有!正如心理学家艾德勒说:“不关心别人的人,遇到的人生困境最严重,伤害别人也最深。人类的一切失败都根源于这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