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声——许氏说:“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形声字是由形符与声符两部分合成的,如“江”“河”两字,水旁是形符,“工”“可”是声符,形符是表示这类事物的总名的,所谓“以事为名”就是关于形符的说明;声符是表示这一事物的语音的,即用声音相同或相似的固有之字来担任,所谓“取譬相成”就是用别的同音字来比譬,以构成此一新字的意思。形声字在汉字中极多,《说文》九千三百余字中,形声占七千六百九十字;宋郑樵《六书略》中,计二万一千三百四十一字。形符与声符的配合,有左形右声的,如“江”“河”;有右形左声的,如“鸠”“鸽”;有下形上声的,如“婆”“娑”;有外形内声的,如“园”“圃”;有内形外声的,如“闻”“问”。
转注——许氏说:“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这是字义上的现象,与字的形体无关。转注就是互训,凡意义相同的字,彼此可以互相训释,就叫转注,所以说“同意相受”。建类之“类”就是声类,一首之“首”就是语根,“建类一首”就是立一声类以为语根,其后虽辗转变化,而语根的声母与韵母,或者能够完全保存或者保存一部分。这就是说,凡转注字,声音相同或相近,而意义又能互相训释。按许氏所举的“老”“考”两字,韵部相同,意义也相同。其他的同义字,如“谋”“谟”同属轻唇音,“颠”“顶”同属舌头音,“稿”“秆”同属后腭音,都是声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