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汉武帝还有一种方法。即把汉武帝在位的五十四年划分为若干时期,看其每个时期事业的成败;若由于没有及时转变政策而导致失误,原因就应当从没有及时转变政策上去找寻。
有识之士评价说, “汉武帝在元封年间已经完成了历史赋予他的使命,从此着手实行政策转折,应当说正是时候”。
“在元封年间改变政策以安抚百姓,也完全是形势所需要的。”这也就是说武帝后来的失误主要是由于没有及时转变政策而造成的。
下面探讨一下汉武帝应何时转变政策和未及时转变的原因。
汉武帝当政四十五年,他的事业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自建元元年(前140)到元鼎六年(前111)为第一阶段。
这一阶段是武帝取得辉煌胜利的时期,这表现在:尊儒术、重法制、悉延(引)百端之学的以儒家为统治思想而又兼用百家的格局就是在这一时期形成的,等等。
在统一国家方面,反击匈奴战争获胜,尤其是元朔二年取河南地之战、元朔五年大败右贤王高阙之战、元狩二年河西之战、元狩四年漠北之战,取得重大胜利,使汉朝军事力量的压倒优势不可逆转。
在打击分封割据势力与豪强方面,元朔二年行推恩分封,元狩元年淮南王、衡山王谋反被诛,元鼎五年坐酎金律列侯夺爵者一百零六人。
在打击豪强和高赀富人方面,元朔二年徙郡国豪杰及资三百万以上者于茂陵,元狩四年“摧浮淫并兼之徒”,酷吏义纵、王温舒等人严厉打击豪强。在经济方面一些主要措施也基本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