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馆就在永平路和崇智街十字路口东北角那个位置,其名字起得也挺好,就叫旺角米饭屋。这家小饭馆虽然店面不大,就一间黑乎乎的长形筒子屋,但是生意却一向都很好,特别适合腰包不鼓的小老百姓简单地来消费一下。受黎凤贤的强烈影响,他已经对这种看起来并不怎么上档次的小饭馆情有独钟了,觉得在里边吃饭或者喝酒特别舒服,特别惬意,只是他还不知道她怎么看待这种穷人普遍拥有的有些无奈的偏好,虽然他对她整体上还是感觉比较满意的。
“我都给蛋糕店的人说好几遍了,不要带颜色的,不要带颜色的,结果他们还是给我弄了一层粉红色的东西在上面,看着我就来气。”两人进店落座之后,他就抽空抱怨道,权当是为他买的蛋糕不够高档而进行一番象征性的自责了。
“一点别的颜色都不带那还能叫蛋糕吗?”她嘿嘿笑道,在无意中堵了他一下,这是她的习惯性动作之一,她从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五颜六色的显得多喜庆,多好看啊,对吧?”
他听后也懒得再理她了,这种事向来是说不清的,一旦说清了,估计两人就要翻脸了,而现在还远不是翻脸的时候,因为他们连婚姻的大门还没迈进去呢,离隔三差五地闹别扭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你呀,我看就是有点特别,”她愉快地褒贬道,觉得这是一种别样的幸福,“和别人的审美观就是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