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因为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拒绝向物业缴纳物业费。但一旦被物业告上法院,那该怎么办呢? 近日,有一业主称,自己将房子出租后,租户对物业工作不满意拒交物业费,现在物业要起诉作为业主的他! 网友“杰克会游泳”: 租户因对物业工作服务不满意拒绝缴纳物业费,原因是租户门面的盆栽被盗窃,汽车被剐蹭,物业说摄像头坏了,找不到人…… 但我和租户签了合同,物业费是由他缴纳的,我没有义务帮租房缴纳物业费。现在物业要起诉我,但是租赁合同上明确界定了物业费由乙方也就是租户承担,这种情况下物业起诉我,是正常的吗? 对于此事,网友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多数人认为如果租户不愿缴纳物业费,物业有权向业主索要 因为业主与租户之间的协议(租赁合同)是双方协议 对第三方(物业公司)不产生效力~ 也有人认为,租金一开始就应该包括物业费 就不会这么复杂了~ 如今谈到物业,大家都很有意见,物业不作为让其不想交物业费,但同时又不得不交。那么,如果租客不交物业费而被物业起诉房东时,房东又当如何应对呢?小东君查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明确法律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有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此,即便租客未交物业费,房东作为业主,在法律层面上仍负有连带责任。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如果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即租客)之间有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那么业主在交纳物业费后,有权向租客追偿。但此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 二、应对措施 与物业公司沟通:房东应首先与物业公司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尝试通过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代偿物业费:为了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房东可以先行代偿租客所欠的物业费。代偿后,房东可以依据与租客的租赁合同,向租客追偿。 综上所述,当租客不交物业费而被物业起诉房东时,房东应明确自己的法律责任,积极与各方沟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不妨留言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