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真正的艺术品,包括一般的文学作品在内,与其所描绘、言说的东西之间的关系决不是简单的原型与摹本的关系。真正的艺术品只能是把原型当作一个跳板,艺术家由此有限的跳板跳进宇宙无限关联的深渊中去,从而也让鉴赏者“听到无底深渊的声音”(德里达语),或者也可以说,让宇宙的无限关联通过艺术品而闪现在鉴赏者面前。艺术品的表现之本质在于“无底深渊”的闪现,而不在于有限的原型是如何如何。换言之,艺术品不在于指向某有限之物,而在于它的表现本身就具有自足自主的权利。[2]这自足自主的权利相对于有限的原型来说是自足自主的,但又有其自身的来源,即来源于唯一宇宙的无限性。这唯一性就能保证艺术品不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而是人人都能共同感觉的;但这唯一性又有容纳不同作家、不同艺术品的异彩缤纷的差异性。
我这样看待艺术品与其所描绘、所言说的有限东西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要抹杀有限东西的地位。其实,被艺术品所描绘、所言说的东西本身虽然是有限的,但一经艺术的描绘、言说之后,它就超越了自身而与无限结为一体,从而闪现了无限的光辉:有限的东西成了无限的东西的闪光点,或者倒过来说也一样,无限的东西正是通过有限的东西来闪现自己的光辉,从而具有魅力,为人所喜爱,这就叫作美。有限的东西因无限的东西而成其为自身之所是,无限的东西因有限的东西而闪现自身。离开了有限的东西,无限的东西是不可见的,而美的特征正在于可见的显现之中。可以说,无限的东西必须在有限的东西中而赋予自身以形体(embodiment),或者说找到自己的“化身”。柏拉图曾经指出,善(和真)必须在美的庇护之下而闪光,而为人所爱[3]。美的东西具有把可理解的东西(“理念”)与现象加以中介的功能。当然,我这里所说的无限,不是指柏拉图的抽象概念,而是指与有限的现实物相统一的无限的、然而同样现实的东西,或者说,是指在场与不在场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