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马知县坐着四人蓝绢小轿,打着青旗蓝伞,前呼后拥打道回衙,一万多看客都陆续离去时,李廷武也驮着不能承受之耻,回到了家中。当他推开梅妮儿的房门时,看见梅妮儿躺在床前地下,已经死了。她不是自缢而亡,也不是服毒坠金,而是把花魅给她的七枚绣花针全部吞到了肚里。在她的梳妆台上,用碎镜片压着一封遗书,只有两句话:“爹,妈,我死前给您二老每人磕了三个头。求你们把我和花魅葬在一起。不孝女李梅。”
但李廷武没按照女儿的遗嘱办。花魅的尸体让道士们就地掩埋了;而梅妮儿的尸体,李廷武把它埋到了地根(见《一个村庄的灭亡》)北边的一片荒草中,两年过后,连他自己也找不见了。
笔者写了《妖人》,洋洋得意,认它是桩千古奇事,颇可博读者一惊、一叹、一唏嘘。就洋洋得意地将故事讲给笔者一位医界朋友听。谁知这位朋友听后反应极其冷淡,一面跟另一个人夸夸而谈股市风云,一面抽空跟笔者敷衍一句半句。
这不稀奇!
那个花------花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