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们想鉴别在近东对峙的两个政党并确定在部队和宣言那边的真正冲突的赌注,那么,这个权威问题就可充当试金石。在现代制度下,更在后现代制度下,权威是受争论的问题。可以这样说,权威向来只是归于并让予个人或团体的,个人或团体只在一段有限的时间内占据着权威场所。这个场所原则上是空闲着的。权威是由一个契约确定的,虽然权威的话起最终决定性作用,并且戒律是用这种话表达出来的。
这就是民主政体的悖论,以致涉及共同体的最迫切要求、“基础”和诸决议都产生于共同体的一个决议。如此,依附于戒律理念和最高法庭理念的超验性或相异性仍然内在于共同体的同一性。权威场所的空闲是这种“空白”或这种虚空的典型范例,开放的制度在自身内部保留着这个虚空,以便有能力批判、纠正并调整自己特有的性能。就权威人物与圣父这样的角色相似而言,我们可以说在这里“圣父”是被子孙共同体选定的,是在子孙共同体内选定的。
在伊斯兰教传统中(或犹太教传统也一样),圣父挑选其子民,任何他们的代理人、先知,并向他们口授其戒律。只有通过阅读由最早的见证人在“圣书”中记录下来并世代相传的书信,我们才能理解这种超验的、深不可测的戒律。权威与其说是一个要加以争论的问题,还不如说是一个要加以解释的问题,这种完全特殊的解释对书信没有什么补充,却只是尽力“填补”把书信分隔开来的那些空白,诚如人们在犹太教法典的读物中所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