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想便恍然大悟,原来友好城市的配对讲求天时、地利、人和。再去琢磨我们与日本已结交的友好关系时,颇有意思。
我被派去的兵库县原本只与广东省结好,1988年海南建省后,兵库县也开始与海南省结好。兵库县的中国交流员,也轮流来自这两个省区。
但不是每个县都有友好省份,有时是下属市对应市级别的友城。如茨城县没有友好省,但县厅所在地(4)的水户市和重庆市是友好城市。值得一提的是,天津和神户同为港口城市,两座城市在中日恢复邦交的第二年就缔结了关系,也是中日外交史上第一对友城关系。所以,在日本县厅需要国际交流员,市役所(5)也需要交流员。
结论是,国际交流员来自祖国哪里,就会被派去相应的友城。来自广东省广州市的我,可能被派去广州的友好城市福冈,也可能被派去广东省的友城兵库县。
也不是没有例外。从同一批次的交流员派遣地来看,遵循友好城市优先的原则上,也会出现中方友城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只能派遣非友城的交流员赴任;或者日本的一些地方还未与中国建立任何友好关系,只能通过其他方面考虑如何派遣,但决定权不在我们,而是此活动的主办方——一个名为CLAIR(6)的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