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非战公约
中国是素来以和平为职志的,所以国际事业,有裨于世界和平的,无不尽力赞助。而民国十八年(一九二九)加入的《非战公约》,尤足以资纪念。
国际和平运动,由来很久。其设有机关,则当以海牙和平会为最早。此会成立于一八九九年,亦曾开会两次。第三次会未及开,而欧战起,与会各国,多数都卷入战争的旋涡了。战后,美国提出和平条件,因而成立国际联盟。然美国自身,就未曾能够加入,华盛顿会议,虽亦以限制军备为议题,而其效力仅及于太平洋,且亦仅能限制军备。民国十六年(一九二七),法、美二国提议巩固和平的办法。后来就扩而大之,不以二国为限。由美、法、英、德、意、比、波兰、捷克、日本共同在巴黎签字,成立《非战公约》三条。约中订明各缔约国间所起纠纷,不问其性质及原因如何,均不得用和平以外的方法。先后加入的,合计共有五十余国。此约于世界的和平,可谓大有裨益。加入而又违犯的国,其当受严厉的制裁,自不待言了。
中俄绝交
从国民党“清共”以后,苏俄在中国,仍有宣传其主义之举。十六年(一九二七),北京政府派员搜查俄国的使馆,俄国因此撤回其代理公使。南方亦因广州共产党暴动,撤销其领事的承认。苏俄的国营商业机关,在南北亦都遭勒停,唯东三省仍属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