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关于正史的两种认识,一是指纪传体皇朝史而言,二是指官修史书而言。前者内涵比较具体,后者内涵则过于宽泛。20世纪以来,尽管这两种说法都有影响,但从主要倾向来看,所谓“正史”,即专指作为纪传体皇朝史的“二十四史”。在这里,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个规律性的认识,即“正史”的概念,千余年中,其含义或宽或狭,几经变化,最后以专称“二十四史”作为最有影响的确定的概念。近人先后增《新元史》而成“二十五史”,再增《清史稿》而成“二十六史”,只是姑妄言之罢了。1935年,顾颉刚在《二十五史补编》序中写道:“《二十五史》为中国历史事实之所荟举”,这是从史学的最基本的方面高度评价了历代正史的史学价值。
三、辩证地看待正史和野史
从史学发展的角度来看,正史和野史都具有重要的史学价值。问题在于,人们应当怎样对待它们,尤其是应当怎样看待野史的撰述及其价值。
从今天的认识来看,我们在对待野史和正史的关系以及与此相关的问题上,应比前人有更多的理性认识:一是应有全面的和辩证的观点,二是应有历史主义的观点,三是应有批判继承的观点。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这些观点,前人也都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思想资料,这些思想资料多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可供我们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