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监狱和小银行家
在17世纪的英国,债务人监狱已经屡见不鲜了。不论是否涉及利息问题,只要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就要将他们关禁闭。这是当时的惯常做法,不少知名人士都受过折磨。
1691年,一本名为《压迫者的痛诉》(Cry of the Oppressed)的书问世,严词谴责债务人在监狱中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作者莫瑟斯•皮特(Moses Pitt)曾被关在伦敦臭名昭著的弗利特监狱(Fleet Prison,又译舰队监狱),他列举了债务人监狱的种种罪行,其中包括看守者施暴强奸、强迫犯人吃老鼠苟活、和猪关在一起抢食等。
英国著名小说家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也蹲过债务人监狱。他的事业——包括海洋保险的冒险业务在内——失败了,欠下了高达1.7万英镑的债务,他根本无力偿还。1692年了,他被人追着讨债,不禁感慨万分,“没人比破产者更凄惨无助……(我国法律)为债权人的邪恶和报复开了方便之门……而债务人却没有半点儿机会申诉自己的无辜。” 笛福在伦敦弗利特监狱关了几年,当然,他原本也可以到债务人避难所去寻求庇护,当时伦敦有好几家,都是中世纪的避难所的“遗物”。但是,法律依旧视那些寻求庇护的人为罪犯,只有宣告破产,将债务全部还清,这些人才能重新在社会立足。债务人监狱的存在无疑是一个历时已久的悖论:债务人被关禁闭,无法从事生产活动,又如何还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