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层,尤其在民间,同样有一套严密的组织系统,有的“每乡或村有一二桀黠,谓之魔头。尽录其乡村之人姓氏名字,相与谊盟,为事魔之党”[102];有的“一乡一聚,各有魁宿”[103];有的“各有主首,愿为徒侣之人,即输钱上簿,听其呼率”[104];有的“号令之所以出,而言语之所以授,则有宗师”[105]。宗师有大小之别,大的宗师有信徒数千人,小的宗师有千余人,最小的也有数百人。每月的初一、十五,每个信徒要出资一定数额到魔翁处烧香,翁母将所得钱财定时交于魔王。可见一般的宗教都有较完备的组织系统,信徒由大小首领相统辖,信徒须交纳一定的钱财作为本教的活动经费。
民间宗教除组织系统外,教规也是必不可少的,它是约束每个成员的行动准则,是秘密宗教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民间宗教越是受到官府的压制,其教规也就越严密。宋代秘密宗教教规很多,有的宗教“初授法设誓甚重”,教徒“虽死于汤镬,终不敢言角(张角)字”[106];有的教派首领权力很大,教徒“从其言甚于典章,畏其威重于官吏”[107];有的宗教首领“御其徒如君之于臣,父之于子;而其徒之奉其宗师,凛然如天地神命之不可犯,较然如春夏秋冬之不可违也,虽使之蹈白刃赴汤火可也”[108]。绝对的权威,严厉的教规,宋代的秘密宗教得以“呼吸之间,千百响应”[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