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诺、柏拉图和康德都是把概念和个物分开的,并且都是把概念看作固定不变的,他们不知道概念本身也是变化发展的。概念随着客观界个物的变化而变化,随着客观界个物的发展而发展。概念和个物是时时结合着的统一体。“猿”的概念随着“猿”的变化发展为“类人猿”,而成为“类人猿”的概念。“类人猿”的概念又随着“类人猿”的变化发展为“人类”,而成为“人类”的概念。概念在个物变化发展中完成概念。概念的完成,不是完成了,不前进了,不变化了;而是时时变化,变化到概念的否定;否定的结果便有一个新的概念起而代之。于是概念因了自己的否定,而得到更高的发展。芝诺、柏拉图和康德诸人完全不理解这层道理,所以一经把概念完成了,便固定了;一经把概念否定了,便消灭了。这不是形式论理掩蔽着他们的智慧么?
五、肯定矛盾之观念论的辩证法与形式论理
形式论理既如上述,然则关于真理的认识,形式论理不是完全没有效用么?那又不然。形式论理在把复杂的自然事象加以分类,排列,本来是很适合的,我们并不能忽视这方面的工作。因为一切科学的认识是多方面的认识。动的认识固重要,静的认识也重要;联系的认识固重要,个别的认识也重要。动与静的关系,联系与个别的关系,我们须要知道静是动的一种虚伪的外观,个别是联系的一种虚伪的外观。运动的切断面,则成为静,联系的切断面,则成为个别。形式论理是个别地处置静的事象的。如果认形式论理的静观个别观是绝对的,那便不免陷于谬误,但如果把形式论理同化于辩证论理,那形式论理倒也不失掉它的效用。因为在整个的运动体系中,在整体的联系状态中,倒可以知道切断面的“静态”和“个别相”的情形。科学的辩证法的世界观便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