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之,从第二届年会中心提案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教育家群体中派分明显,互不妥协,为争夺社教社或者社会教育界的话语权不懈余力。而围绕该社第二届年会“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案”的中心议案的论争,可以清楚看到社会教育家群体内部的分歧与离心力所在。
(三)会议反响
自第二届年会起,开始注重提案形成的决议执行,会后事务所通知各地社员根据情况践行。揆之史实,大多参会社员返回社会教育一线后,结合本地实际,对大会决议身体力行。如北平市第一民众教育馆馆长戚彬如返平后,受年会中心议题“由乡村建设复兴民族”触动,认为“都市人民均为流动性,甚难普遍”,着手在“北郊南苑附近,择定一村,作为试验村”[86],12月底,该馆附设的青龙桥乡村实验区成立,将乡村建设作为该馆重点工作之一,开始推行乡村社会教育。[87]此外,社教社还将一些重要决议案专函呈文教育部,请其通令全国,以期能在全国范围内对社会教育发展形成影响。“惟本社系一学术团体,实施推行,固为本社职责,提倡策励,须赖教育行政机关主持。故本社除将性质比较普通之各案,一并呈请外,其余如‘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之实施要点’‘民众学校之课程标准’等,均拟专案呈请教育部采择施行。至由本社社员直接实行之各案,悉已分别通知,开始实行。各种委员会亦已组织就绪。”[88]社教社将大会决议以公函方式请各省市教育厅局“采择办理”,如“请各省市划区分期成立民众教育机关确定实施计划案”以255号公函、“请全国社会教育机关注重国际常识之灌输,俾一般民众周知国际情况案”以267号公函等,分呈各省市教育厅。揆之史料,前者有广西省教育厅厅长雷沛鸿、河南省教育厅厅长齐真如、河北省教育厅厅长陈宝泉及山西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等五家给予回复,后者仅有河南、河北两家复函。从回复内容看,大多含糊其辞,态度模糊,环顾左右而言他者大有所在,以255号公函为例,广西省教育厅回复如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