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出的结论是,死者受伤和被溺亡是在短时间内相继发生的事。
如果行凶的时间是14时19分,行凶人是姜林鹿,现场就一定会留下搏斗的痕迹。
但现场没有任何搏斗痕迹,说明死者的确在毫无防范下遇害,死者不会对和她发生过争执去而复返的姜林鹿不设防,因此如果死亡时间是在14时的区间,凶手不可能是姜林鹿。
那么凶手会是谁呢?
能够改变死者的用餐时间,误导法医将准确死亡时间判断成13时区间,让当时正在现场的姜林鹿百口莫辩;能让死者毫不设防,没有任何反抗的情况就被砸晕;穿着只有姜林鹿和时晓才有的闺蜜装进入死者的居所;甚至还能确定死者的住宅里并没有安装任何的监控设备。
满足这些条件的人只有一个,时晓。
但卿生仍然觉得很困惑:“罪案现场的凶器,那个玻璃花瓶的碎片上只检测出了姜林鹿的指纹,姜林鹿却说花瓶是被她失手摔碎的,那么时晓是怎么用已经碎了的花瓶再把刘莉砸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