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渠道,是以区域文化为媒介。
第二个渠道,是以其他学派为媒介。
第三个渠道,是道家独有的学术优势。
第四个渠道,是道家自身的理论发展。
《经法》《十六经》《道原》《称》等黄老派的著作力主以法治刑名实现君主集权。许多学者称其为“道法”家。就基本政治主张而言,这些思想与秦朝的统治思想是大体相合的。
先秦名家以重视“形名”之学著称,它既不是一个统一的哲学流派,更不是一个统一的政治思想流派。
儒、墨、法诸家都很重视形名之学,而名家特指一批专门研究形名关系的学者。以形名之学讨论政治的学者大多把关于“形名”的哲学思辨与“刑名” “名分”“正名”等政治问题结合起来。
秦始皇在施政中,擅长运用刑名之术,他非常重视“审一”正名,立法定分, “循名责实”。这是符合名家“控名责实,参伍不失”的思路的。尽管秦始皇可能不是直接从名家那里学来的,但是名家的主要政治主张显然是当时统治思想的一个组成部分。